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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3-04-11 00:00        发布单位: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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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本报通讯员 贺雪丽 “贵院及时解决了证据保全等重要问题,树立了中国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今年2月,一家外国企业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感谢信。 该企业因商标纠纷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本报通讯员 贺雪丽

  “贵院及时解决了证据保全等重要问题,树立了中国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今年2月,一家外国企业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感谢信。

  该企业因商标纠纷,申请对海关扣押的被控侵权产品进行证据保全,申请时距扣押结束已不足3天,西安中院及时研判,与海关对接后仅抽取一箱货物迅速达成“标本式”证据保全,实现了原告证据保全、被告及第三方企业可正常生产经营的“多赢”局面。

  “近年来,西安中院引入‘融解决’理念与仲裁机构联合调处一起涉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依法高效化解多起国际商事纠纷,彰显了‘西安速度’和‘中国法院方案’;由诉讼‘点保护’扩展至面向群众生命财产的‘面保护’,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经营主体的创新创造能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西安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泉近日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了该院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具体做法。

  在秦创原——陕西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平台,一大批具有高科技价值潜力的科创企业正在被逐步孵化,蓬勃成长。为助力秦创原建设,西安中院出台《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设立陕西省首个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为相关司法实践提供良好制度体系、专门机构保障。同时邀请融商法律服务创新中心入驻诉服大厅,拓宽多元解纷“快车道”,为今日的“瞪羚企业”成长为明日的“专精特新明星企业”提供鼓励性、保护性法治环境。

  对内,引领高质量发展,对外,提升国际竞争力。作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窗口,西安中院擦亮助力“一带一路”建设“西安名片”。将诉前调解、行业协会调解与司法确认结合,不断完善多元纠纷化解平台,形成了党委领导、府院联动、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系统治理的大保护格局。

  近年来,在西安中院办理的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中,许多是小商户实施的销售类侵权行为,法官要求举证产品来源时,他们往往不知所措。考虑到此类小商户大多法律意识淡薄、侵权恶意不显著,西安中院积极响应“六稳”“六保”号召,全面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人民生活稳定。在合法来源认定标准上,与其规模、行业习惯相匹配;在判赔数额上,统筹考量其是否具有辨识能力、侵权产品价值、危害程度等,重在规范其今后的经营行为。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已全面开启,西安中院将始终与科技创新同频共振,让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为平稳辽阔的海洋,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保驾护航。”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说。

[ 责编:战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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