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7 11:03 发布单位:宁夏科技厅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推进人才强区建设,持续壮大科技人才队伍,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近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科技厅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加大支持力度,为科研人员持续攻关突破营造良好环境。
《办法》明确,自治区聚焦“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和人民生命健康等重点人才需求,坚持“择优遴选、滚动发展、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重点支持以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创新平台、科技型企业和优势学科等为依托组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期内,自治区支持资金由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主要用于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攻关、实验室建设等。自治区每三年对创新团队进行一次综合绩效评估,评估为“优秀”等次的,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评估为“不合格”等次的,给予6个月整改期,整改期满后经评估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摘牌。
截至2022年底,自治区先后分九批组建科技创新团队142个,其中依托企业建设60个、高校43个、科研事业单位25个、医疗卫生机构14个,分别占总数的42%、30%、18%和10%,与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关联的科技创新团队共有91个,占总数的64%。下一步,自治区科技厅将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培育建设、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面向需求精准组建一批,根据贡献表扬奖励一批,针对问题撤销摘牌一批,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质量,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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