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8 00:00 发布单位:新华网
据报道,一些外卖平台通过竞价排名方式推荐商家,商家购买后便可排名靠前。网民认为,外卖平台热衷竞价排名模式可谓是鼠目寸光、饮鸩止渴,最终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对此,监管部门应及时出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管重罚。
竞价排名助长不公
有网民认为,竞价排名让一些商家、外卖平台从中受益,却让消费者利益受损,无异于“杀鸡取卵”。据报道,此前被媒体曝光的一家卫生条件差、无证无照的黑餐厅曾花费200多元,竞得所在区域的推荐排名第五名。而在用户看到的外卖页面,却并无推广、广告等提示。
“排名在大众观念里应当是与品质和服务质量挂钩的,而如今的排名榜名次却是价高者得,可以说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一种欺骗行为。竞价排名模式下,企业和商家各取所需,看似受害者只是广大消费者,但实质上企业和商家丢掉了消费者的信任,可谓得不偿失。”网民“邢怡”写到。
网民“晏扬”指出,外卖平台的竞价排名至少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制造不公平竞争。哪个商家花钱多就能获得更高排名,进而获得更多销量和利润,而不参与竞价排名的商家则被挤进幽暗角落,哪怕其饭菜质量和服务上乘,也会被冷落。这种以花钱多少作为竞争力,而不是以产品质量和服务作为竞争力的营销方式,显然会滋生和助长不公平竞争。二是误导消费者。根据平常的习惯性认知,订餐用户往往认为排名越靠前的商家越可靠,而在外卖平台的页面上,并没有提示该排名只是商家花钱打广告,这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刻意剥夺,也是对消费者选择权的刻意误导,人们一不小心就会买到黑餐馆的“黑暗料理”。
良法还需“硬执行”
“规范搜索引擎等在内的国内互联网乱象,我们最缺的不是制度而是执行落实。”网民“余明辉”说。不少网民提出,对外卖平台竞价排名之举,必须“严管重罚”。
网民“王军荣”指出,应对付费搜索进行规范。一方面,搜索平台须审核商家资质;另一方面,付费搜索和自然搜索要有明确的区分与标识。此外,付费搜索结果占比不能太高,要设置一定的比例上限。同时,《广告法》也明确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网络订餐平台没有将其收取费用进行商家排序的事实向用户明示,其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规,必须受到严惩。
还有网民称,企业和政府必须加强对商家的监管,确保外卖食品的安全与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同时,必须改变当下竞价排名的模式,将排名的权利交还给广大消费者,用消费者的打分数据说话,回归排名本质。(记者 张小洁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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