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8 00:00 发布单位:新华网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像素小区102家开在走廊里的小餐馆均无“餐饮许可”,但在网络订餐平台默许下上线,专营外卖,形成万人规模的“外卖村”。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一批无证店家进驻订餐平台的事件,随后各平台纷纷下线问题商家,监管部门也对其进行了一次大清理。
“外卖村”事件暴露出电商平台、入驻商家和监管部门所存在的诸多问题,绝大多数人满足于对三者各打一大板,这种一分为三的分析思路为许多人所采用,看似涉及问题各个层面,实则未分清轻重缓急,不能推动问题根本解决。
问题的根源在于时下的网络订餐运营模式还不甚合理,特别是各平台的权责界限过于模糊,甚至出现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不少人指责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却忘了平台才是商家是否具备合格资质的第一把关人,这便涉及到电商模式与传统模式下餐饮业的不同。过去监管部门的定期检查之所以有较强威慑力,是因为检查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店铺为根据。而在新模式下,如果平台纵容造假,监管部门按图索骥予以抽查时,便会屡屡碰上“查无此地”的尴尬情形。今年4月,杭州市一“外卖村”在监管部门进行检查前集体关门,是谁通风报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该事件表明:只要关门,监管部门便很难将非法经营者绳之以法。有网友建议“监管部门需升级监管模式”,听起来着实不错,可具体要如何实施呢?恐怕没几个人回答得上来。餐饮业和其他行业不同,食物质量是重中之重,最有效的监管只能是实地检测,这就需要平台提供真实信息,订餐平台是事件的开端,也是化解矛盾的关键。
然而所发生的一切似乎还不足以让各平台做出根本变革。每当黑心商家遭曝光,平台总在第一时间将其下线,从长远看这对平台只构成九牛一毛的损失,商家也不过换了个阵地,饿了么下线后,仍然可以在百度外卖、美团外卖上“满血复活”,在避过风头之后,甚至可以注册新账号在旧平台上活动。原本各平台处于相互竞争关系,这种关系有利于提高自我监督力度,可实际情况却是平台与平台之间达成了相互“合作”的默契,既然行业内的制约已开始失效,行政监管又不能很好地介入,当然容易引发问题。要消除“外卖村”就必须扭转权利与义务间的不对称关系:首先需提高对平台的惩罚力度,绝不能继续满足于“下线问题商家”;其次对进驻行为予以限制,如一名商家只能进驻一家平台,以保障行业内有效竞争;另外,平台必须对商家实名登记并向有关部门报备。
不可否认,相对于发展迅猛的电商行业,我国部分法律已较滞后,但这绝不意味着企业和商家能见缝插针地为所欲为,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运营模式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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