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06 09:15 发布单位:宁夏科技厅
一、自然科学基金改革的背景意义是什么?
答:为了进一步解决我区原始创新能力不足,基础研究人才队伍不强,自然科学基金投入不足,项目小而散,过程管理繁杂,支持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实行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等精神,结合宁夏实际,制定了《关于改革自然科学基金管理 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方案》,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通过改革,稳定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形成具有区域代表性和学术影响力的基础研究成果,为推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科技支撑。
二、自然科学基金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改革主要有四方面内容:一是强化了基础研究投入,从财政资金和吸引社会力量两个方面,提高了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力度。二是优化了基础研究项目的分类设置,将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设为一般项目、优秀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三是创新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对项目管理进一步“放管服”。四是大幅度提高了基础研究项目支持力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单项资助额度达到260万元,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高到10万元-100万元不等。同时为了使自然科学基金改革能够落实到位,相应的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三、基础研究投入方面有哪些变化呢?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方面加大了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自治区财政用于基础研究的投入从1500万元增长到7000万元;另一方面强化合作,形成基础研究的多元投入机制。一是自治区出资3000万元与国家自然基金委建立了4000万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吸引区内外科研人员围绕自治区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瓶颈问题,开展基础研究;二是与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共同出资设立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支持开展有特色、有目标的定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全力提升行业、机构未来竞争力和综合创新力。
四、改革之后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4类项目设置有什么区别?
答:一般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非共识”创新项目研究,稳定科研队伍,培育创新人才,单项支持额度可以达到10万元;优秀青年项目以培育高层次科技人才为目标,支持在基础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的40岁以下青年学者,立足科学前沿,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单项支持额度可以达到20万元;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和系统、深入的应用基础研究,推进在重要领域或学科前沿取得突破,单项支持额度可以达到30万元;创新群体项目面向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强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高层次人才团队,聚焦重大原创性、交叉学科创新研究和一流学科建设,通过稳定支持,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在国内领先的研究人才与群体,单项支持额度可以达到100万元。
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改革有哪些创新?
答:项目管理方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创新:一是鼓励自由探索。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原则上不设指南限制,鼓励科技人员,立足科学前沿,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围绕关键科学问题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提升基础研究水平。二是实施稳定支持。支持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创新平台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围绕其既定的主要研究方向提出3-5年的持续性研究任务及预期目标,分年度给予稳定支持。三是实施下沉式管理。对建立联合基金单位,商定下放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受理、立项评审、验收等权限。四是探索实施项目经费“包干制”。在优秀青年项目中探索实行项目经费“包干制”,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扩大“包干制”项目范围。
六、项目经费“包干制”是指什么?
答:项目“包干制”就是以信任为前提,以诚信为底线的项目经费管理机制,在项目经费规定的科目内自主使用,不受科目比例限制。“包干制”首先在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中实施,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包干制”项目实施范围。
七、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如何评审的?
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是根据项目类别定位分别确定评审标准,采取网上同行评议或会议评审。重点项目、创新群体项目在网上同行评议的基础上,实行第二轮会议评审。
八、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是如何选取的?
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从科技厅专家库中遴选,遴选的评审专家会充分考虑专家组成的专业性、配置的合理性和回避制度,原则上区外专家比例不低于专家总量的50%。并且实行评审专家轮换、调整。
九、如果项目实施期内负责人单位发生变更怎么办?
答:项目主持人工作发生变动,调出或调入单位应根据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验收结题的原则进行协商。属区内变动的,如果调入单位具备项目继续实施的条件,经调出和调入单位同意并报自治区科技厅审批后,项目可随同转至调入单位;属区外变动或调入单位不具备项目继续实施条件的,项目主持人可在原单位完成项目研究或由原单位更换项目主持人,并报自治区科技厅备案,如无合适人选更换,由原承担单位办理项目中止手续。
十、项目如何进行验收?
答:创新群体项目、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采取一次性综合评审验收,一般项目采取结题方式验收。项目验收或结题会给出“通过验收(结题)”、“不通过验收(结题)”的明确结论。
十一、项目如果未验收会如何处理?
答:如果无正当理由不按期验收的,未验收期间不得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诚信管理。如果对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项目也可结题,但必须在结题报告中写明项目未完成的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开。
十二、项目实施完成后还有结余资金,如何处理?
答:通过验收或结题的项目,结余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两年后仍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十三、项目实施过程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项目产生的科研成果(论文、专著及专利等)应当标注“宁夏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立项编号”。符合科技成果登记条件的项目,要及时登记并纳入自治区科技成果库,推进科技成果信息公开和社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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