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09 14:51 发布单位:自治区科技厅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办法》(宁科规发〔2022〕15号),现将2023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拟支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9日至5月14日。公示期间,如反映相关问题线索,可采取电话、书面等方式向科技厅高新处或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非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科技厅高新处0951-5032687
驻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0951-5031361
工作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北巷95号南楼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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